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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6日星期日

经一事,长一智


上个星期三,辅导室来了两位陌生访客,第一次到访吧!看样子是来“推销”活动的。其中一位道明身份后,还把手上的一张字条递给我。一看,上面有阿头的签名,写着他允许我们接见这两位访客。按照一般程序,任何访客要见任何教员或学生,都必须获得阿头的同意。然,递字条还是头一遭,通常都是口头而已。我心想,这样也好,免得说我们擅作主张,帮人做嫁衣。

他们告诉我,阿头批准他们和我们洽谈。他们来自一个非政府组织,下个礼拜天要办学业讲座,希望我们安排一个时间,让他们向学生讲解讲座的详情。于是, 我和拍档商量后,决定安排他们拜五早上在早会上做十分钟的解说汇报。过后,因为忙,一直没时间向阿头汇报见面结果,结果就忘了。

拜五一早,我还未到达学校那两位已经到了。早会开始了,阿头的车缓缓驶入校园,我才省起该知会他一下。当我跟他汇报今早的活动时,他问我他们是来干嘛的,还叫我确定他们不是来促销他们的产品。一开始我还一头雾水,后来我才搞明白,原来那天他只是签了字条,并没有和他们见面,更甭说洽谈。既然是这样,干嘛要签那张字条?他说完就走,留下莫名其妙的我。哈哈,不过说也奇怪,我心里除了觉得好笑,一点也不惊讶。我只有一个感觉,我又被耍了!

后来,办公室助理告诉我,他不喜欢见客,任何人来他都不见,所以他用字条,勒令有关部门的主管去接见洽谈和处理。既然是这样,事先应该知会我们,免得我们误会。唉,难怪以前当官的常说:圣意不可测啊!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,我又怎能揣测他的心意呢?

经一事,长一智,我又上了宝贵的一课!

4 条评论:

  1. hahaha!通常我都不会答应的,答应前,我会先问阿头,才决定,我是不是比你聪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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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当然咯,你是名师,我是蠢材,不然也不会被他搞到团团转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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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有一句英文警句,很适合用在这里:Never take anything for granted. 求证求实,摸着石头过河,才不会给人耍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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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事情的关键不在我们,而是在那位情绪比女人还飘浮不定的阿头身上,一时一样,让人无所适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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