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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

Lelong! Lelong!


屠妖节在即,听到同事们在议论着假期。节日落在周末,周二是回历新年,周一是补假(补课早已补过了),所以加起来也是四天长假。可是,听说有印裔同事向老板要求周五申请特假,好早点回乡过年。学校的四天特假早就用完了,要求也遭驳回。

想想,每年的农历新年、开斋节都是长假。近几年,屠妖节也赶上列车,假期也不短。逢节长假,大家好像都也成习惯了。可今年就不巧了,刚好碰上周末,特假又用尽了。奈何!

咦,我们不是还有个人的七天特价吗?说到这七天的特假,这是教师所独有的。以前叫“事假”,有事时可以申请,决定权在老板手上。它是福利,不是特权。可老师们总把它当作特权,每年都非把它用完不可,往往为了请假和上司闹意见。后来政府改变政策,“事假”把事假改为“特假”,性质大同小异,只是没用完的“特假”退休时可以转换为现金。想提早放假,自己申请个人特假不就得嘞!同事回了一句:“她的“特假”早就用完啦!”

哦哦哦哦哦,我的嘴巴哦成O型,用完啦!哈哈哈,那就没辙了。除非她使出杀手锏——病假。喂喂喂,过年过节的拿病假,贪大吉利是咩!还是假的,要死啊!

啊啊啊,那怎办啊?咦,我不是还有七天“特假”吗?喂,这里有“特假”卖,有人要买吗?Lelong!Lelong!不多,一天五百就好了,哈哈哈....

2013年10月20日星期日

周旋到底


今天的主讲人来头很大,房屋部房屋仲裁庭的主席,讲题当然也离不开大家关心的课题——发展商与购屋者的交易纠纷。能请到高官,因为高官的夫人是我们的熊猫。有人在朝好办事,谁说不是呢?

我虽然坐在第一排,其实对主讲人的谈话没太大的专注力。因为我关心的是事后的柜台服务。主讲人所阐述的有关向仲裁庭提出告诉的程序与细节,早在七年前我已经亲身经历。提起这亲身经历,真的叫人唏嘘。当年的那场与发展商的拉锯战,历历在目,记忆犹新。

千禧年,带着满怀信心与喜悦,兴高采烈地签下买卖协议书,向发展商买下生平的第一所房子。孰知,菏泽也是一场“噩梦”的开始。签下了协议书的一年多,发展商仍不见动静。当年正值经济危机的后续时期,发展商倒闭的事件屡见不鲜,搞不好自己也成了倒霉鬼。庆幸的是,捧着铁饭碗,借的是阿公的钱,压力不大。为此我还直捣黄龙,上发展商那儿去问他们是不是要倒闭,是的话早点出生,不要让我最后一个知道。发展商的代表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,不会的不会的。果然,他没倒闭,工程也在不久后开始,迟了两年开工,当然完工时间也要推迟两年。

阿公虽然疼我,可是讲钱一样伤感情。房子还没盖顶,阿公就追我还钱。跟阿公借钱容易,要拖着不还可难,应该钱在他手上,每个月他先扣了我欠的钱,剩下的才还我。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谁敢阿芝阿卓?房子还建好,钱又要还,还要付房租,谁能不火?可火又有什么用?好不容易挨到屋子建好了,却发现无良律师把阿公给我的钱都黑掉了,没有交到发展商手上,发展商又找我碴,说是不付完钱就拿不到锁匙。

为了解决钱的问题,又去找那个无良律师。我想,这个律师大概不怎么精明,不然怎么会看上我那几万块大洋?要吃也吃大鱼,啃我这小虾干嘛?填补饱肚子还落了个臭名。想起当年我在门外敲门,女律师在里面无所遁形,最后无奈开门的那一幕,真的有点滑稽。见到了那不济的律师,我发挥了教书匠的本色,像训学生一样把她训了一顿:“我一穷教书匠,薪水就那么几千块,好不容易存到了头期钱,跟阿公借了一笔买下生平的第一所房子,你怎么那么黑心的要吃我钱?这样么良心,小心生仔没屁眼......” 吃了人家的嘴软, 那个律师给我训得口哑哑,半天都说不话来。哈,当年如果不是家境不好,我应该去读法律当律师!很庆幸,无良的律师心还黑不完,最后把钱都吐出来。只是还有最后一笔一千大洋的钱被阿公收回去,我又要重新申请。最后几经波折,锁匙总算拿到手了。

俗语说:“无商不奸”,真的不由得你不信。我欠钱的时候,发展商追我九条街,他欠我的迟交屋子两年的赔款却想一笔带过。根据条律,他必须陪我逾两万大洋,可是他只肯陪我万二,还要分期付款。后来,我把问题带到仲裁庭去。不见棺材不流泪,到了仲裁庭他才知道我不好惹。仲裁庭最后裁决对方必须赔我一万八千,分九个月付完。迟付则需付百分之八的利息。仲裁庭的判决约束力也不大,发展商一样黄牛,只付了一次,还是我追了他九条街才拿到。这样的马拉松式的拉锯战,我吃不消了。可是我不甘心,又向仲裁庭提出抗议,可是一直没有下文。案件一拖,就拖了七年。

今天,官员既然到场,当然要向他们讨个说法。索偿的款额不高,我也不会因而发达。但是,我就是不服气。这些发展商就是喜欢走法律漏洞,当局执法又不严,让奸商有机可乘。我对他穷追不舍,就是要他知道,不是每个消费者都是那么好欺负!官员告诉我,我的案件已经到了法律程序的阶段,我必须委任律师,向法庭提出告诉,才能把发展商带上法庭。而仲裁庭能做的只是向发展商追讨责任,最高刑罚也只是罚款或监禁。至于我的索偿,则必须由我自己去提出控诉。

看来,我还需和发展商继续周旋下去,否则就前功尽弃!

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

德国黑森林,我想念你!

蛋糕、冰淇淋和巧克力,是女人的最爱。然,它们都与我无关。

小时候,一日三餐温饱不难,零食就没有我的份。平时要向老妈子讨得五分钱去买零食是何其奢侈的事。没有吃的机会,也就养成不吃的习惯。等到出来社会工作口袋有了自己的钱,也没有吃零食的欲望。再加上从小就不爱吃甜食,这三种甜品也与我渐行渐远。

几年前到欧洲旅行,偶然间在德国科隆尝了德国大肘子,而饭后甜品就是黑森林蛋糕。黑森林蛋糕(Schwarzwaelder Kirschtorte),是德国著名甜点,在德文里全名"Schwarzwaelder" 即为黑森林。它融合了樱桃的酸、奶油的甜、巧克力的苦、樱桃酒的醇香。 完美的黑森林蛋糕经得起各种口味的挑剔。侍应上甜品的时候,我还打算打它让给友人。可是导游要我试试看,包我会喜欢。我半信半疑,拿起茶匙舀了一小块,放进嘴里。松软的蛋糕,入口即化,一股樱桃的酸、奶油的甜、巧克力的苦糅合成的独特味道,完全没有一般蛋糕厚厚的、油腻的忌廉,和俗不可耐的甜味。而樱桃酒的醇香,在口腔内持久不散。这一试,叫人欲罢不能,一口气就把眼前的蛋糕吃光,口齿留香。友人告诉我,本地的糕饼店也买得到。但是,我心里有数。在本地买的,肯定没有克隆的好吃,理由只有一个:少了樱桃酒的味道,黑森林就失去了它的魅力。

果然不出我所料,过后在本地不同的糕饼店买过,味道都不一样。本地的糕饼店做的黑森林,是不能加入含有酒精的材料,做出来的蛋糕,当然不一样。上个星期去逛商场时,特地到著名的蛋糕专卖店去找。可是,店虽然很出名,可是却没有这一味蛋糕。

今午,心血来潮,又到另一家糕饼店去碰运气。结果,还是失望了。我不爱蛋糕,偏偏爱上黑森林,真是伤脑筋啊!难不成,又要去德国??

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

为何我国多弃婴?


根据警方的数据,截至上半年为止,在全国各地所发生的弃婴案高达八十宗。虽然报告中没有阐明,但是我们多知道当中以友族居多,尤其是巫族。

也许有人会问:为何巫族不爱惜生命?难道其他族群没有婚前苟且行为吗?这些问题我也曾经质疑过,直到最近才从同时口中获得切实的答案。

子曰:‘食色性也!’人是情欲动物,没有一个族群是例外。唯一不同的是,每个族群对待婚前性行为而搞出人命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不同。我相信没有一个宗教会鼓励非法、抑或是婚前性行为,只是不同的宗教对私生子(没有合法夫妻关系之前的性行为所生下的孩子)的包容性也不一样。

古时候,封闭的封建礼教也容不下私生子。未婚生子、与人私通成孕、与人通奸的女人将被处于浸猪笼的极刑,下场不堪。就算是妾、侧室生下的孩子,在家族里也是没有地位的。只是随着时代的改变、思想的开放,我们的族群对未婚生子已是司空见惯。现在的人,有的甚至生了孩子才进入结婚教堂,怀孕的时候结婚的人更是大有人在。

然,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,私生子是完全不被接受的。我们都知道,异族皈依伊斯兰教,将尊先知阿都拉为父。根据教义一对教徒必须有了合法的夫妻关系后方可行房,否则就是触犯了教规,是罪过。非法性行为而怀下的孩子就是私生子。私生子一样要尊先知阿都拉为父,不能以生父为父名。因此,除了外族皈依者之外,巫族若父名与先知阿都拉同名,别人就会质疑。若其父不是阿都拉,答案则呼之欲出。当别人知道了私生子的身份,难免会以一样的眼光看待。这对小孩子造成无可预见的伤害,而为人父母的除了难堪,还要承受良心的谴责。错已铸成,又不能堕胎,只好在产下后把它丢弃了。
即使是一对已经谈论婚嫁、万事具备只欠一个婚礼的未婚夫妇,若是婚后未足九月就生下孩子,即使别人不说,孩子的父母也要承当犯了教规的罪过,死后需受真主的问责。这也是巫族多弃婴的缘故!会怀上私生子的,大都是不清楚教义、没有遵从教义、无法自制的年轻一代。有知识、认识宗教、遵从教义的真正教徒,肯定不敢造次,因为他们知道负不起真主的责问。

站在宗教的角度,这是提醒人们循规蹈矩的一个教条;站在人道的立场,它是导致很多初生婴孩无辜丧命的关键。是好是坏,谁又说得清呢?


2013年10月4日星期五

拿督驾到!

远远就看到两位彪形大汉驻守在行政处的门口,一身的装扮就像国家领导出动时跟在左右前后的随扈一样,心里顿时满腹疑问。进门才看到下午班的老板娘正在伺候着一位青年才俊,坐在书记座位上的几位同僚正在窃窃私语。

做人难免好奇心,赶快凑过去八一下。原来这位青年才俊是一位带有“拿督”光环的家长,来的目的是投诉。听同僚们所述,这位才俊常来学校了解孩子的上课情况,俨然一副关心孩子的慈父。他还自己爆料孩子是领养的......

老板老板娘不在,下午班的只好撑撑场面。青年才俊有个孩子念中三,正在考着试。也许是孩子投诉,抑或是家长关心,青年才俊投诉孩子的考场环境欠佳,很热,桌椅不整齐..... 哇塞,他以为这里是贵族学校?他要求要进考场去做实地“考察”,被老板娘回拒了。他以为他是谁?拿督又怎样?考场重地,就连我们在执教员都是“闲人免进”,一个外人想进去看,门儿都没!

谈了大概十分钟,他大概是不得要领就起身离开,而两位似摸似样的大汉前拥后护、一前一后的跟着走了。我孤陋寡闻,没见过大蛇疴屎,很好奇拿督级人物、出入有保镖开路,坐的是什么名牌座驾!随着他们的身影,我的视线转向楼下的停车场,好像没看到有什么豪华名车,有的只是我们这群教书匠的国产车,最了不起的也只有高一级的外国车。

三个人在司阍亭停留了一会儿,才一起走出校门口,坐上停在校门口的那辆迈威。啊,我没看错吧!拿督,坐的是迈威?跟在我后面的同僚早已起哄,我回了他们一句:

“别这样,这辆可能是人家家里的第十辆车呢?”,回应我的是一阵乱笑。我又问:

“拿督?雪州的吗?还是彭亨的?”

“啊,彭亨?那是买的哦!”

你说的,我可没说, 哈哈哈哈....


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

"病"入膏肓


友人的表妹相中我家附近的房子,打电话来询问这里的居住环境。
现在的人,一旦有了经济能力,首要考虑的就是为自己购置一处安乐窝。所谓安乐窝,当然有自己要考量的条件。由于家有两老,到老都乐于为孩子做羹汤,选择居住社区首选出入方便的,要有菜市场、商场,环境要安静、舒适....

说着说着,对方又问,附近有学校吗?哇,设想得很长远,下一代的教育不容忽略,即使是还没有家庭的人也能由此先见之明,实属难能可贵。这课题正中下怀,谈得不亦乐乎!再谈下去,才发现问的不是为了自己,而是为了外甥。她妹妹的孩子平时白天寄放在娘家,由父母,即外公外婆代为照顾,晚上才带回去。改天若真的搬过来,小孩子还得跟着来,说是让老人家有伴。一听说白天父母和孩子分开,由外公外婆带着上学,马上触动我的敏感神经。

根据工作经验,举凡和父母分开住,或白天由外公外婆带着上学的孩子,问题很多。这类学生,要不行为恶劣;要不不爱读书,总之学习总是出问题。因此,我个人非常反对父母和孩子分开住,尤其是入学后。小孩子需要父母的观察与督导,别人是不能取而代之的。因此,当对方一提到这个问题,我马上提出抗议,还搬出一大堆“专业”意见,希望说服对方,不要把小孩留给外公外婆。

结束谈话后,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过态。关我什么事?这是人家的家事?人家又没有问你这个。

唉,都是职业病发作!看来我是“病”入膏肓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