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 迎 光 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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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

防“盗”之道


前阵子友人不见了一本珍藏的书,便在面书发表“寻书”启事,勾起我的一丝丝回忆。

打自识字开始就喜欢看书,故常往书局转,再把心头好带回家。我爱看书,但不喜欢到图书馆去借书,因为看书速度不快,借书不划算也很麻烦。读书时代,口袋里没几个闲钱,每次逛书局都得克制自己,限制买书的数量,否则连车费也会报销。

加入职场的初期,由于待遇不高且身处小村,只有在学校假期时往首都跑的时候才有机会到书局去买书。久而久之,添置的书籍越来越多。迁入自置的阁楼时,特别设计了一道墙大的书橱,为我的心头好有个“安身之处”。还记得侄女到访时还调侃我,不用多久书橱就会书满为患。果不其然,不到几年光景,书橱爆满了,没有立足之地的书只好躺在别的书的头上。否则,就得流落橱外。

自己爱看书,还染上了爱介绍别人看书的习惯。结果,这个习惯为自己增添了不少烦恼。有些人,借品很好,有借有还,再借不难。可有些人借品很差,借了不还。这种人,再借就难。

印象中,前前后后共有三个,借了书不还。第一个,借了过后就连人带书人间蒸发,至今还下落不明。十多年了,从来都没想过应该把书送回来。第二个,借了书过后也没还,碰面时跟他讨,他却坚持说已经还了。那本书我才看了一遍,就这样让他明抢了。第三个,不知姓甚名谁,借了一套书的第一本没还,让我的整套书成了废物。人们把借书不还的人称为雅贼。对我来说,借书不还的人叫应该叫雅盗。贼是趁你不在的时候拿了你的东西;盗是当着你的面来抢。借书的人是当面向你借,而你还双手奉上的,明抢的。这种人,应该叫雅盗,有点文化的强盗。想起被“抢”走的书,心还隐隐作痛。

为了杜绝再让雅盗抢了我心爱的书,我采取了防范措施。要借书,可以,不过请留下姓名日期等资料,以便将来有迹可寻,以免将来死不认账。不是我死心眼,有些书不见了就买不回,绝版了。唯有出此下策,我的书才能平安无事!

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

真的汉子


卡巴星,一个素昧平生从未谋面,名字却一直萦绕在脑海里,感觉上熟悉得很的人物。

打从记事起,就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,满脸胡须,永远一副整整齐齐的打扮。要不黑色西裤加白色上衣,要不就是大状的制服和假发,说起话来带着锡克腔但铿锵有力。先是在司法界闯出名堂成为有名的律师,后来涉身政治一样出色。

身为律师,他维护司法的公正;作为议员,他不怕强权。喜欢看到他在国会里把那些无知的政棍骂得狗血淋头,欣赏他在国会外一样仗义而言。印象中,他好像隔三差五地就被告上法庭。这边厢告他毁谤那边厢告他犯法,这边还没告完那边又来一单,一单接一单。被人告,还要帮人辩护,除了自己的家,法庭大概就是他第二个家,每天都要去报到。

身为出名的大状,打赢了很多官司,也吃了不少官司。然,让他锒铛入狱的是却是他的政治理念。他的政治生涯高潮迭起,曾经败选,曾经多届蝉联,被逐出甚至被禁足国会是家常便饭,只是没想到拿他命的竟是一场交通意外。

在他车祸去世后,报章一连几天用了很大篇幅报道他的生平事迹,犹如把他读了一遍。每每一看到那些文字,鼻子就觉得酸酸;在看到电视的画面,早已泪流满脸。这样为国为民的铁铮铮汉子,我们都欠他一句谢谢!

他是人民心中的英雄,他是我心中的真汉子!

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

哎哟阿哪哪


策划了两个月的活动今天即将付梓,一早就挤在车龙里,争取早点到校去打点,早点出发以免误了行程。

去到路口前车辆渐多,大家几乎都是匍匐而行,刹车器踩个不停。突然,听到“碰”的一声,车子抖了一下,心也跟着跳了一下。等我定下神来,理智提醒我,车被撞了。唉,怎么那么倒霉遇到冒失鬼,大家都在塞车你急什么啊?

冒着细雨下车一看,右边车位的保险杆已经被撞裂,脱节了。对方的车车灯已爆,车头盖也扭曲不已,但是我知道那是旧患。对方车主也下了车,一看是阿哪哪心就冷了一截。不是我偏见,这是个天生赖帐的主,能索得赔款吗?看来这回又是要跟鬼讨债了!他大概看到我在注视他的车,还告诉我那是之前撞得。你几时撞的我没兴趣,我只想知道你要赔我多少钱?他说赔五十,我不肯。五十够我干什么?至少得赔我两百,要按回去可能还要喷漆,搞不好还要倒贴。他说没钱,要我报警,再向保险公司索偿。一听到报警我就反感,本姑奶奶生不入官门死不下地狱,平生最讨厌上警局。我本不答应可是他坚持。没法子,我只好拨通“生命线”向高人请教,讨教处理方案。高人献计,把对方的路税、身份证、驾照和车牌都拍下,下班后再去报警。我拿出手机拍下了他的车牌和路税,再向对方要文件。孰知他却不肯?,还叫我去报警就可以了。我说你不给我身份证和驾照,改天你不认账岂不白搭?他不搭理我,两手一甩,耍起流氓来。眼见时间不早,实在没法和他周旋,我只好退而求其次,叫他赔钱。他说没钱,只肯赔我一百块,还说他也赶着送爸爸去医院。

看到他的穿着、看到他的车况、看到车里的那个老人,我知道自己是秀才遇到兵,再耗下去也不会有好结果,只好自叹倒霉。

2014年4月5日星期六

环境破坏分子


下午去走山,走至山脚,看到地上有很多纸张,尺寸大小和字眼都一样。有的是完好一张、有的已经被撕成两半、有的被揉成一团、有的丢在路旁、有的掉在山坡、有的挂在树上、有的掉进山沟里.......

一路走上山,类似纸条丢了一路,叫我看了一路,骂了一路。很明显这是某个活动团体的杰作,或是讯号或是标签或是指引,用完后就随手一丢是人类的看家本领。森林局是远足和郊游的热点,更是学校或一些社团常办活动的首选基地。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,时常会发生。享受大自然,是每个人的权利。同样的,保护大自然也是大家的责任。真希望森林局能够采取行动,对付这些环境的破坏分子,把相关的组织例入黑名单,以后拒绝他们的到访。

其实,随手丢垃圾是人们最常犯的陋习。在马路上,我们时常看到司机或乘客较下车窗把垃圾往外一丢就扬长而去。在公共场所,到处可以看到吃了东西就把垃圾随手一丢,即使垃圾桶就在不远处,走两步却是很难的事。说穿了,就是懒惰,就是自私,就是没公德心。

为什么我们的国民会这样?这到底是学校教育失败?抑或是家庭教育的问题?学校里的校规和老师肯定不会叫学校乱丢垃圾,这一点我可以肯定。至于家长,我不敢说会,但我敢说或作出不良示范的很多。我们常强调卫生清洁,也讲究环境保护。可是,往往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,不管他人瓦上霜。

这种环境的破坏分子,真的是人人得以骂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