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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2日星期一

对不起,我不记得你!


人,如果几十年不见,再见还能认得吗?也许有人会说认得;也有人会说认不得。我说,如果在少年时代分开,大概认不得;若是成年后分开,化成灰也认得。

上个周末晚上,我应约出席高中同学的聚会,所经历的是一个让人尴尬惭愧的一个聚会。尴尬的是,相隔几十年,曾经熟悉的脸孔变得那么的陌生,连名字也记不清。更惭愧的是,相隔那么多年,人家竟然记得我,名字一个字也没落下。

几个月前接到联系人的邀约电话后,就一直犹豫着出席不出席。当年心不甘情不愿的转校,打从心里排斥这所学校,再加上对当地风土人情有点意见,两年的求学生活,没有让我爱上这个地方。尽管如此,这里的同学还是相处融洽。

后来毕业大家分道扬镳各奔前程后,各自为前程而忙。一年后,我再次离乡背井去学院读书,而这个地方只是每次回乡时一定会经过之外,基本上一点接触也没有。至于同学们的去向,我也不得而知。后来,加入教育行列后,联络工作更变成了奢侈的事。再后来,因为就没联络,就再也联系不上。

当晚,一抵步就开始进入尴尬的状态。在门口,就遇到一个他记得我我却不记得他的同学,他叫出我的名字,我叫不出他的名字,只好一脸尴尬地告诉他:“对不起,我不记得你!” “我记得你,因为你是某某老师的妹妹!” ,托老哥的福,大家都记得我。其实,大家记得的是我的字和老哥。哈哈哈.......就这样,整个晚上,就是不断地重复着:“对不起,我不记得。”、“我记得你,因为你是....”。感觉自己像个不速之客,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聚会。还有一个同学更让我汗颜:“我记得你,你写字很漂亮。” 我觉得自己真的很过分,回去真的要面壁思过好好检讨一下!

后来总算出现四五个我记得的同学,减少了我的尴尬和惭愧,聚会也变得有感觉一些。联络人扬言,以后要常办聚会,希望我能出席。

以后?以后我还要出席吗?你问我啊?我问谁?没人可问?我问神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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