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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

文化滥交??


马来西亚是多元种族的国家,三大种族(我们总是不知不觉地忘掉了另外两个民族)同住在一个屋檐下,讲究的是和谐共处、携手缔造一个和平的社会。有鉴于此,有关单位是不是会把“文化交流”挂在嘴巴上,提醒人民要了解、尊重、接受友族的风俗文化。

我想,在文化交流这一方面,我国各种族都做得很好。尤其是在现任政府的鼓吹下,文化交流更是达致水乳交融、淋漓尽致,甚至有点走火入魔。

昨晚是屠妖节前夕,我们的印裔同胞紧记国家领导的教诲,极尽其能地把文化交流的精神发挥至最高境界,整个午夜,接近一个小时的爆竹和烟花声此起彼落,不绝于耳,扰得人不得安宁无觉可睡。昨晚的爆竹和烟花的燃放频率,比起华人农历新年期间的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辗转的长夜好不容易挨过了,今天一大清早,又被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竹吵醒。响彻云霄的爆竹和烟花声,不禁叫人怀疑,到底是屠妖节还是华人新年——守岁要放鞭炮,迎新也要放鞭炮?。这种情况在开斋节的时候也一样。

其实,这都要拜我们的执法文化所赐。农历新年是捞財的好机会,执法人员大出动,到处“讨红包”。一些商家大腕,为了应节,宁可花点钱,也要进行违法的事。燃放烟花和爆竹是华族的传统,有迹可寻。笃信风水的人,更是非做不可的事。有些人则认为,传统文化可以去芜存菁,既然要冒犯法的事,不做也罢!因此,近几年来,我们不难发现,华人新年期间的爆竹烟花燃放率已经越来越少。

开斋节的时候,大部分的执法人员都过节去了,执法的所剩不多。即使有,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偏袒徇私。因此,这个节庆的爆竹烟花放得肆无忌惮。 屠妖节亦然,谁叫我们的人秉承了“好男不当兵”传统观念,让友族占尽了先机!

以前,我不喜欢农历新年的爆声喧嚷,扰人清梦;现在,我更痛恨本末倒置的文化交流!你说,什么都能的美丽国度,还有什么不能的?

4 条评论:

  1. 在番薯国,随时都可以放烟花鞭炮廖!就好像榴莲那样已经没有季节性了。要吃随时有的吃。。。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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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确定吗?应该是要申请准证吗?问题只是在于执法人员要“执正来做”,还是要乘机中饱私囊,抑或是枉法徇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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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这边烟花灿烂,我就大饱眼福。没关系啦,这样我们放烟花就没有人投诉了,大家都一样被吵一次够够力的,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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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如果一入夜就烟花灿烂那倒无所谓,午夜扰人清梦就该适可而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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