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定睛一看,哈哈,原来四张剪报的照片都是同一场合同一人物:某次的教育对话会上,副揆兼教长和与会者寒暄的画面,而出现在镜头前面的就是我老板和.....噢,原来上报了,不但见到了顶头老板,还和顶级老板握着手....
本来,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,要公告天下也是人之常情。若不是有身份的人,哪有机会见到大人物?像我这种无名小卒,当了大半辈子的穷教书匠,还没见过顶级老板的影子,何况和他面对面握手寒暄?平时什么都不用做,握握手就可以步步高升?这招高吧!可是可是,简报竟然要贴了一张又一张,还要过胶,连读不懂的中文版也要炫耀一下,看来应该列入吉尼斯大全再申请入遗?嘿,炫耀,我竟然敢说是炫耀,我好大的胆子,岂有此理!来人呀,把我拉出去,重打三十大板......
握到大粒人的手真的可以光宗耀祖廖!
回复删除从此以后不用做也可以步步高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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