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阵子友人不见了一本珍藏的书,便在面书发表“寻书”启事,勾起我的一丝丝回忆。
打自识字开始就喜欢看书,故常往书局转,再把心头好带回家。我爱看书,但不喜欢到图书馆去借书,因为看书速度不快,借书不划算也很麻烦。读书时代,口袋里没几个闲钱,每次逛书局都得克制自己,限制买书的数量,否则连车费也会报销。
加入职场的初期,由于待遇不高且身处小村,只有在学校假期时往首都跑的时候才有机会到书局去买书。久而久之,添置的书籍越来越多。迁入自置的阁楼时,特别设计了一道墙大的书橱,为我的心头好有个“安身之处”。还记得侄女到访时还调侃我,不用多久书橱就会书满为患。果不其然,不到几年光景,书橱爆满了,没有立足之地的书只好躺在别的书的头上。否则,就得流落橱外。
自己爱看书,还染上了爱介绍别人看书的习惯。结果,这个习惯为自己增添了不少烦恼。有些人,借品很好,有借有还,再借不难。可有些人借品很差,借了不还。这种人,再借就难。
印象中,前前后后共有三个,借了书不还。第一个,借了过后就连人带书人间蒸发,至今还下落不明。十多年了,从来都没想过应该把书送回来。第二个,借了书过后也没还,碰面时跟他讨,他却坚持说已经还了。那本书我才看了一遍,就这样让他明抢了。第三个,不知姓甚名谁,借了一套书的第一本没还,让我的整套书成了废物。人们把借书不还的人称为雅贼。对我来说,借书不还的人叫应该叫雅盗。贼是趁你不在的时候拿了你的东西;盗是当着你的面来抢。借书的人是当面向你借,而你还双手奉上的,明抢的。这种人,应该叫雅盗,有点文化的强盗。想起被“抢”走的书,心还隐隐作痛。
为了杜绝再让雅盗抢了我心爱的书,我采取了防范措施。要借书,可以,不过请留下姓名日期等资料,以便将来有迹可寻,以免将来死不认账。不是我死心眼,有些书不见了就买不回,绝版了。唯有出此下策,我的书才能平安无事!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